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发改委(省数据管理局)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从源头发现、要素保障(数据、算力、金融、人才、创新、资金6大要素)、市场拓展(国内、国际2大市场)、监管环境四大方面针对性提出10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举措,其中核心举措是6大要素保障,分别从数据、资金两方面锻长板,从算力、金融、人才、创新四方面补短板。主要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发现更多“雏鹰”企业,培育一批优质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创企业;到2030年,累计培育800家以上数创企业。《十条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实施“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推动算力资源高效供给、强化金融供需对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策源能力、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场景开放+应用驱动”机制、强化企业出海服务、健全开放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
福建省在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具有较好基础。从2020年开始,省数据管理局连续6年组织开展全省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征集遴选工作;2025年,为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启动建立全省数据企业培育库,并从数据要素、人才支撑、金融对接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全省独角兽、瞪羚企业总数从2020年89家增长到2025年350家,审核入库数据企业813家,一批成长速度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梯队式发展的优质企业加速涌现,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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