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通知,明确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其中,现货市场由差量结算调整为差价结算的安排,成为本次改革最受行业关注的核心变化,为高比例新能源平稳参与现货市场提供上海方案。
本次改革覆盖本市绝大多数新能源品类,除海上风电等按竞争性配置执行原有电价的特殊项目外,存量、增量新能源项目统一纳入市场化交易体系。新能源主体既可以独立报量报价参与中长期、现货市场,也可通过聚合方式组团入市;暂不直接参与交易的项目,默认按照市场形成价格结算,打破过去新能源优先发电、保量保价的传统模式,真正实现新能源和常规电源同台竞价、公平参与市场。
本次政策最大亮点,是现货结算模式从差量结算转向差价结算。差量结算模式下,新能源中长期合约电量与实际发电量偏差部分在现货市场结算,受风光出力波动影响,发电企业收益波动幅度较大。改为差价结算后,配套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开展场外结算:当市场均价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市场均价高于机制电价时扣回差价,收益稳定性显著提升,有效对冲风光间歇性带来的现货价格波动风险,打消发电主体入市顾虑。
同时文件配套完善限价机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申报上下限,上限参考工商业尖峰电价、下限兼顾新能源其他收益,让现货价格信号能够真实反映电力供需,兼顾市场活力与风险防控。在代理购电机制上,新能源电量不再作为保障性用电优先匹配来源,电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电力,理顺新能源、电网、售电、用户之间的购售电关系。
对市场主体而言,分类施策的安排兼顾新旧项目平稳过渡:存量项目沿用原有机制电价,收益基本保持稳定;新增项目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倒逼项目精细化开发、降低度电成本。整套机制平衡了市场化改革、投资预期与系统安全三重目标,既落实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改革方向,又避免电价剧烈波动冲击行业发展。
上海作为国内电力现货市场先行试点地区,本次改革为全国新能源现货结算机制优化提供参考样本。在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现货市场持续深化的背景下,这套差价结算框架,有助于引导新能源项目由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开发,推动新能源更好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绿电交易、源网荷储协同业务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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