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文件显示,考核范围为经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按程序认定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的华东直调和上海、安徽调度管辖的煤电机组。应急备用煤电机组根据国家规定另行明确。
对于容量电费考核,文件明确,电力调度机构对煤电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进行考核的方式分为实际运行考核和抽查测试两种,最大出力抽查测试结果应在系统中进行记录。
其中,电力调度机构应结合供需形势,按照公平审慎原则对机组申报最大出力进行抽查测试,抽查时最大出力允许偏差范围为2%,抽查时段应与煤电机组计划发电曲线、电网实际相结合。参与现货市场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进行抽查测试。在特殊保供时期,适当加大抽查测试频率。
原文如下:
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结合辖区2024年实际运行情况,我局组织对《关于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4)7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2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包震 021-23168043
电子邮箱:baozhen@nea.gov.cn
传真:021-63372330
感谢参与和支持!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关于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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