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东宁市供电分公司的处罚信息
日期:2025-04-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2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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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头条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发布了关于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东宁市供电分公司的处罚信息。
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东宁市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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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1F61TD9
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13号
责令改正,罚款
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
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1.责令改正; 2.罚款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2025-04-18
正常执行
东北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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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dongdian.com/cms/dianlijianguan/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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