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海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青海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勇利用担任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推进项目、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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