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北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意见的公示》。
公示显示,拟对保定市部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处置,涉及保定市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和储备类风电、光伏项目,共31个项目,规模合计347.8万千瓦。
其中,河北保定市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拟调整风光项目5个,规模合计6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1个,规模2万千瓦,处置意见为取消计划。业主涉及南方电网。
河北保定市拟调整储备类风光项目13个,规模合计136.8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7个,规模合计68.8万千瓦,处置意见均为取消计划。业主涉及中国能建、华能等。
河北保定市2025年底到期拟延期风光项目13个,规模合计14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10个,规模合计99万千瓦。业主涉及国家能源集团、华能、中国船舶、大唐等。
公告如下: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风电光伏项目排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对我市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和储备类风电、光伏项目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结合属地意见和企业投资意愿、土地落实情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施工进度等进行了研判,拟对我市部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处置。现将相关项目拟调整意见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处置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科反映。
项目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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