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根据批复,福建省发改委于2024年3月6日批复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因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等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26号)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据了解,龙源电力马祖岛外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东侧、长乐东北侧海域,规划装机容量300MW,拟安装不超过19台单机容量不低于16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该项目总投资33.64亿元,项目单位为连江龙源万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该风电场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量约14.34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43.9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0.25万吨、二氧化硫268.29吨、二氧化氮279.78吨、烟尘54.52万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效改善地区能源结构,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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