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披露,盂县粤电鑫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导致林地种植条件毁坏,被盂县林业局罚款超18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盂林罚决字﹝2025﹞第10号显示,经盂县公安局委托山西众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盂县粤电鑫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涉案地块进行司法鉴定,盂县西烟镇风电场二期100MW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修路、建设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导致20970.78平方米(合31.45亩)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其中严重毁坏国有林地3442.27平方米,合5.16亩;严重毁坏集体林地17528.51平方米,合26.29亩。
依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盂县林业局决定对盂县粤电鑫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限于2025年12月底前恢复林地植被或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3、处被损坏灌木林地每平方米78元罚款、乔木林地每平方米90元罚款、其他林地每平方米78元罚款,共计182086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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