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湖北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于今年3月至6月在全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搭建企业和职工的沟通协商平台,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服务支点建设。
按照行动安排,2025年湖北省集体协商重点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以平台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为重点群体,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配送时间、劳动保护等劳动权益重点事项规范开展协商。二是技能人才工资水平。以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和产业集中度较高、代表新质生产力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广泛建立技术创新奖励办法,鼓励企业与高技能领军人才协商实施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等灵活的工资分配形式。三是区域行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在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餐饮业、家政服务业等技能型岗位集中的行业,重点协商不同工种、不同技能等级技能人才起点工资、技能津贴标准等。四是低工资劳动者工资水平。聚焦苦脏险累岗位集中、职工工资较低的保安物业、园林环卫等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约定行业起点工资、工资增幅等事项,促进低工资职工增收。
通知指出,通过要约行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机制,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支点建设中擦亮要约行动工作品牌。突出抓好405个重点企业、行业(区域)协商,推动正常经营、已建会百人以上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60%。
通知强调,湖北各级人社部门要优化和改进企业薪酬信息公共服务,及时发布不同职业、不同技能等级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信息。各级工会要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工会收集职工诉求、发出协商要约。按程序选派职工方协商代表,规范履行民主程序。各级企联、工商联要积极培育和培训企业方协商主体,指导所属商协会响应协商要约、开展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履行集体合同,推动提高协商实效,合力开创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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