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祖雷鸣在3月30日举行的水利法治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水利立法取得历史性成果。国家层面共出台17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目前,水利领域有6件法律、21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规章、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其中,贯彻落实国家“江河战略”,起草出台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聚焦地下水、节水、供水、水工程等重点业务,制定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供水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颁布9件部规章。同时,参与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在法典单独成节。推动水法、防洪法修订列入国家立法规划,水法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把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贯穿于水利法治建设全过程,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系统推进节水领域立法、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其中,推动出台我国首部节水专门行政法规节约用水条例,对全社会节约用水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蒋牧宸介绍,在法规政策的有力保障下,我国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与“十三五”末相比,“十四五”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0%和2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65提高到0.583。节水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超7600亿元。非常规水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全国非常规水年利用量超250亿立方米。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值得关注的是,“十四五”时期,水利部门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强力推进国家“江河战略”落实,持续推进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以法治护航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推动流域面貌取得根本性改善。
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聚焦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查处一大批违法案件,长江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湖北荆州学堂洲侵占长江河道等违建全部拆除。改善水生态环境,干流水质全线提升至Ⅱ类,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全面实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成果。聚焦水资源短缺、水少沙多、生态脆弱等制度需求,出台节约用水、用水权交易、水土保持等一批配套立法、文件和标准。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全国首个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先后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向黄河河口湿地生态补水9.6亿立方米,实现干流连续26年不断流。
祖雷鸣表示,“十五五”时期,水利部将以水法、防洪法修订为龙头,加快推进基础性法律修订。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立法需求,积极推进水库安全、河道采砂、蓄滞洪区管理、水资源管理、流域保护治理等方面立法。(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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