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电集团发布浙江华电绍兴嵊州2×80 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华电绍兴嵊州2×80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项目拟建2台8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报告初稿,报告评审完成后20日内完成报告收口,如遇特殊原因,经委托方同意,双方可以另行约定交付时间;电力系统接入方案: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报告初稿,报告评审完成后20日内完成报告收口,如遇特殊原因,经委托方同意,双方可以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项目管理-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CHDTDZ005/19-QT-11501):浙江华电绍兴嵊州2×80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国内H级及以上燃机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国内单台 8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业绩。
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3)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的批复文件。如合同(包含技术协议)中无机组规模相关内容的,可在合同后附由合同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时间:2026-03-31 14:37到2026-04-06 17: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4-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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