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正式实施!国管局颁布《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
日期:2026-03-31
来源:国管局 浏览:246次
19
3月23日,国管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共机构向居民、商户等转供电所对应的碳排放不纳入核算范围。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自发自用电力、应对发电总量、自发自用电量分别进行计量和统计。自发自用电力不纳入碳排放核算范围。 公共机构外购的绿电直连电力消费量应纳入碳排放核算,电力排放因子按0计。
原文如下:
现发布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编号为JS/T 303-2026,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管局
2026年3月23日










本文链接:
http://idongdian.com/cms/nengyuanguancha/13411
投稿与线索:40081100006 邮箱:dongdian2022@126.com
特别声明:
东电头条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东电头条的内容为东电头条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