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鼓励重点用能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风光电站、微型电网和新型储能系统,推动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
鼓励盘活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尾矿库等生态修复土地,统筹开展生态治理修复与效益型新能源开发,探索用于储能电站建设。科学利用废弃矿井、盐穴、硬岩硐室、枯竭油气藏储库、地下含水层等天然密闭腔体,探索压缩空气储能、储氢等技术路径。
优化新型储能布局,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和压缩空气、氢储能等多类型新型储能发展。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健全负荷管理体系,推动各类工商业负荷、虚拟电厂、智慧园区、数据中心、负荷聚合商等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市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