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电力监管 / 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日期:2024-10-2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236次 18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为推进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

(一)电站上水库位于西北楞河支流小荒沟内,淹没区范围为正常蓄水位666米以下的水库淹没区;电站下水库位于乌斯浑河支流红旗沟河内,淹没区范围为正常蓄水位309米以下的水库淹没区及回水影响区。

(二)枢纽工程建设区及专业项目复建区涉及林口县建堂镇、刁翎镇,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朝阳林场、东升林场有关区域。

具体范围以工程设计确定的占地红线和土地勘界成果为准。

二、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禁止违法改变土地用途。

三、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四、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实物调查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本文链接:https://idongdian.com/cms/dianlijianguan/3279
投稿与线索:40081100006     邮箱:dongdian2022@126.com

特别声明: 东电头条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东电头条的内容为东电头条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评论列表共有0条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阅读下一篇
南网储能5个抽水蓄能电站启动建设!详情披露→

南网储能5个抽水蓄能电站启动建设!详情披露→

2024-10-31 10:15:33
14599万!龙源环保预中标国电电力廊坊热电项目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烟气脱硝系统EPC

14599万!龙源环保预中标国电电力廊坊热电项目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烟气脱硝系统EPC

2024-10-31 10:13:57
工信部:鼓励光伏压延玻璃项目通过产能置换予以建设

工信部:鼓励光伏压延玻璃项目通过产能置换予以建设

2024-10-31 10:11:11
废弃盐穴变身“空气充电宝”

废弃盐穴变身“空气充电宝”

2024-10-31 10:07:43

微信小程序

扫码使用小程序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