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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2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359次 13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南洛河电厂四期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3〕517号)

1.4 招标人: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2131/JG2024-12-200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WGZ02131/JG2024-12-2001

2.5 建设地点:淮南市大通区

2.6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辅助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69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4+2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4《工程主要节点计划》

2.9 招标范围:自初步设计起(不含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至两套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通过达标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为止建设一个完整的2×1000MW电厂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包含其所有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优化、设计管理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和投资控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全厂治安保卫及保洁、档案信息化管理及系统维护、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及创优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附件(如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等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1《工程达标创优要求》。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如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并具备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之一:

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④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之一:

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如下业绩:

(1)1项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且已完成168h试运的EPC总承包业绩(若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该要求)。

(2)1项独自承担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设计业绩(须含施工图)(若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该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在业绩中须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岗位】。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在业绩中须担任设计负责人(设总)岗位】。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在业绩中须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岗位】。

3.1.5 财务要求:近3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注册资本在人民币6亿元及以上(特殊说明:若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该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

(2)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特别说明外,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项(1)中勘察设计资质和第3.1.3项业绩的要求。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项(2)中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③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5项(其中牵头人须满足注册资本要求)、第3.1.6项的要求。

④联合体任意一个成员拟委任人员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项、第3.1.4项的要求均予以认可。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199544、0551-65199536、1385516911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洛河派出所东侧100米

邮编:232001

联系人:萧寿林

电话:1595668272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付如涛、周宏彬、汪召镧

电话:0551-65199544、0551-65199536、1385516911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号

电话:0554-7624445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348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37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本文链接:https://idongdian.com/cms/huodian/2766
投稿与线索:40081100006     邮箱:dongdian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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