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水利厅9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工业节水技术装备、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工业环保技术装备三大类。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的通知
鲁工信绿发函〔2024〕3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加快我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现面向全省开展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等特点,能够实现工业领域全流程系统绿色低碳发展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三类:
(一)工业节水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等工业行业废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系统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制氢、氢能利用、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电能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低碳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利用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工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以及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工业制冷设备等。
(三)工业环保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10个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
(二)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的技术装备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
(四)技术装备应具备以下特点:
1.创新性:在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产品结构等方面有创新突破。
2.先进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实用性:已有成功应用案例,且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节能降碳效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可推广性: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潜力和条件。
(五)申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装备介绍、技术原理、应用案例、节能降碳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应提报相关类别申报书(附件1-4)。
2.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对本区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形成汇总表。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等省直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报相关材料(申报书和汇总表)。请各市(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我厅,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推荐报告盖章扫描pdf版,及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报联系邮箱。
3.评审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程序对外发布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各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加大对入选目录技术装备的宣传推广力度,对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雪0531-51782680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孟柏良0531-51798085
山东省水利厅:袁峰0531-51767172
申报材料咨询:0531-88825759
电子邮箱:sdssbxhjn@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2118室(收件电话:88825759)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加快我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现面向全省开展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等特点,能够实现工业领域全流程系统绿色低碳发展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三类:
(一)工业节水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等工业行业废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系统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制氢、氢能利用、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电能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低碳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利用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工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以及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工业制冷设备等。
(三)工业环保技术装备。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10个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
(二)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的技术装备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
(四)技术装备应具备以下特点:
1.创新性:在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产品结构等方面有创新突破。
2.先进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实用性:已有成功应用案例,且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节能降碳效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可推广性: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潜力和条件。
(五)申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装备介绍、技术原理、应用案例、节能降碳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应提报相关类别申报书(附件1-4)。
2.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对本区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形成汇总表。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等省直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报相关材料(申报书和汇总表)。请各市(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我厅,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推荐报告盖章扫描pdf版,及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报联系邮箱。
3.评审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程序对外发布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各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加大对入选目录技术装备的宣传推广力度,对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雪0531-51782680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孟柏良0531-51798085
山东省水利厅:袁峰0531-51767172
申报材料咨询:0531-88825759
电子邮箱:sdssbxhjn@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2118室(收件电话:888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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