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电站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Ⅰ)型水电站工程。详情如下: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1.2 比选人: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代理咨询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投资规模:约90亿元
1.5 项目概况: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已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Ⅰ)型水电站工程。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根据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88.00m,死水位955.00m,调节库容712万m3,最大坝高88.5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96m,死水位362m,调节库容698万m3,最大坝高89m;输水系统总长约3844.00m,额定水头为578m,电站距高比5.83,装机连续满发小时数约6h。
1.6项目编号:GN2023-27-4665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内容: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由投资主体按要求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融资、前期工作开展、申请核准、设计、工程建设、电网接入、运营维护等。
2.2 项目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3.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报企业2022年末总资产不小于200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的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申报企业具备大型水电站(包含抽水蓄能)投资建设管理经验。
3.4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注:若申报企业为一级集团,则 “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及其所有下属企业;若申报企业非一级集团,则“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所在一级集团及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可参与安徽省多个抽水蓄能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但在2021年新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5个项目(即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中最多只能投资开发(不含参股)2个项目。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
3.6申报企业承诺:同意安徽省省属、宣城市市属、绩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本项目的情形。若上述企业参股的,其参股比例之和不高于49%。上述企业均不参股的,申报企业须成立全资项目公司。
3.7不同申报企业同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仅允许唯一持有一级集团书面比选授权的申报企业参与资格审查,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一个企业集团,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仅有一家企业申报时,其是否具有一级集团书面比选授权不作为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00。4.2 获取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下载。
五、资格审查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具体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比选的申报企业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报企业参加比选。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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