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三峡能源公告,为增强抽蓄业务投资开发能力,促进抽蓄业务高质量发展,拟将公司持有的格尔木公司100%股权、山阳公司100%股权、神木公司100%股权、新星公司100%股权、盂县公司90%股权、羊林公司70%股权以61,400.73万元的价格转让至控股子公司陆上能投。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陆上能投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能源持股34%,长江电力持股33%,三峡资本持股16.5%,三峡投资持股16.5%。除三峡能源外,其余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股权转让后,长江电力、三峡资本、三峡投资对项目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上升,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可以为增强三峡能源抽蓄业务投资开发能力,促进抽蓄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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