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的直属单位,是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服务海南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载体,负责海南区域清洁能源、新型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开发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推动集团公司高新技术、水务、环保、物流、金融等相关业务板块在海南协同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一般管理岗位人员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能力、资历、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具有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不存在需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情况。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二)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需执行任职回避,回避条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登录华电招聘平台网址(https://chd.zhiye.com/custom/social?c2=36)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以及近3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等。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考察相关人员在原单位原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备案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海南公司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三)应聘者录用后执行海南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四)如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五)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户口、住房以及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122939(转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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